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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1-05-05 16:47:12 |  访问:1539

(1)身份证;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

(3)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5)岗位要求为5+3一体化、七年制、八年制或其他本硕连读学制”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职称条件的需提供职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初试人选资格。)

2、初试方式:初试方式由招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部门或人事处决定,原则上采取闭卷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考试一般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同岗位具体考试安排于初试前3-5天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hebmu.edu.cn)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初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初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hebmu.edu.cn)通知。初试结果在人事处网页统一公布。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依据初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未达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复试。

2、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方式为面试。计算考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原则上以授课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为主;教学辅助、行政及辅导员岗位原则上以专业水平和业务水平考核为主。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复试结果在复试当天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hebmu.edu.cn)发布。

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由面试组成员投票表决。

最终成绩为复试成绩。

4、资格复审。复试前,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

(3)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5)岗位要求为5+3一体化、七年制、八年制或其他本硕连读学制”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职称条件的需提供职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人选资格。

若在疫情期间,无法组织大型笔试面试等人员聚集的考核工作,将简化招聘程序,采取网上资格审核、应聘者签订信息真实准确承诺书、分批次进行笔试面试工作。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复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初试成绩较高者。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面试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主页(www.hebmu.edu.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171(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65544(河北医科大学纪委)

0311-6690878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公告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2021年4月8日

附件1:《河北医科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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